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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说明,党和政府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建设这件事上,态度坚决。2017年11月28日,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厦门、福州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也就是说三明最迟2020年也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存在的问题:1)垃圾分类一直没有落到实处。道路两侧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设施投入力度大,但使用情况并不好,居民没有相应的投放意识,环卫部门没有相应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系统;2)垃圾不分类最直接的便是增加后续的处理处置工作量,一部分“资源类”垃圾混进来增加垃圾总处理量,也是对资源的浪费,而且这也增加了政府处理垃圾的费用;3)目前三明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较单一,主要采取焚烧或填埋,混入的有害废弃物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害人体健康。4)三明市目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8家(截止到2017.8),主要有废矿物油(1.8万t),医疗废物(0.18万t),废催化剂(0.3万t),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4.5万t),废有机溶剂(0.3万t),新增2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大田红狮和金牛水泥),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有限,处理量和种类都无法满足,缺口较大,没有一家综合性处理固废公司;5)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难,难在处理费用中收集成本占到70-80%。垃圾要分类收集,但是生活在农村几辈人的生活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环保宣传就几天效果,后面又回顾到原来的生活轨迹。我们不能改变生活习惯,但是我们可以做到源头控制,在乡镇,在源头上利用机械装备进行垃圾分选,就地进行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减轻垃圾转运量,解决垃圾收集成本问题。
建议:1)主动对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的危害和垃圾分类处理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居民逐步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垃圾处理法规和标准。在理顺机制的前提下,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社会动员,纳入依法实施的轨道上,通过强制依法实施,使居民及单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在分类知识普及、行为习惯初步建立之后,可以对不分类行为予以处罚。
2)在试点小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垃圾分成三类,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交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目前三元区有一家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处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企业。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3)危险废物要与一般生活垃圾分开,单独收集处理。三明市危险废物处理缺口较大,建议培育一家综合性处理危险废物企业,目前主要是送到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水泥厂协同处理危险废物。
4)加大垃圾分选设备研制,在偏远乡镇,在源头上利用机械装备,就地进行垃圾分选,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减轻垃圾转运量,解决垃圾收集成本问题。将垃圾处理设施研发、运营管理和垃圾清运等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寻找市场运作和管理主体,提高效率,减少政府投入。
5)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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