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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270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人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管理水平,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评审继续启用人事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专家评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晋升(或转评)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须有1篇发表在B级刊物上);破格晋升副高人员提交的2篇代表作中须有1篇发表在A级刊物上;

二、正常晋升正高级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B级以上刊物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1篇须发表在A级刊物上;破格晋升教授须提交3篇(部)代表作,其中须有2篇发表在A级刊物上。

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或专著(限1部)。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代表作预审须提交的材料、装袋要求

(一)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一式1份。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在上报送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复印件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B级刊物须注明当年的目录检索。

(二)《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1份。

1.填报方法:

登录智慧校园—人事系统—评审管理—2020同行专家评议,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申报人审核无误后,生成《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打印一式1份。《专家鉴定表》必须双面打印,版面、页码不能变动,加页不编页码。

2.装袋要求: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各一份装1袋。袋内材料不得装错,如有错误由个人自行负责。材料袋由人事处统一发放,材料袋封面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均用A4纸,代表作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检索和论文检索的顺序左侧装订。所有代表作送审材料均须携带学术刊物原件进行核对。

四、其他事项

(一)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当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参评未通过人员,必须有新的论文(论著),送审代表作至少应更换1篇论文(论著)

(二)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计入科研成果。

(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五、说明

申报人员的网络填报和送审材料均须于1015日前送达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均须本单位审核盖章,按材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聘任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申报人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者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师资科温老师,电话:839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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