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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社科处)职责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26


科技处(社科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有关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评价、科研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校科研力量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负责科学研究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项目立项、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科研工作。


5.负责年鉴的编撰及学校科研成果的统计、成果的登记、鉴定、评价、评奖、科研工作的考评、应用推广、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和优秀科研工作者的组织评选等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平台、科研队伍的建设,支持和扶植各类科研人才的遴选和培养。


7.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统筹。


8.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工作。


10.负责学校科研信息库建设和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申报、评估、转化、运营等工作。


12.负责科技成果展览、推介、转化、应用等工作。


13.负责对挂靠我校的科研、学术机构进行管理。


14.负责科技特派员、引高项目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管理、数据维护、技术咨询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