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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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科技计划各类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即将到期的项目(见附件1)须提前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10号)及各类项目验收材料要求(见附件2),确保项目按任务书计划执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合理情形,要求在项目到期前4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已延过一次的不得再提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选择“合同管理”中的“起草变更申请”提出合同变更申请。
省科技厅对存在到期未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取消其项目结题前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对申请延期验收、到期未验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形成资信记录,成为再次申报项目时的参考。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务必予以重视。
附件:
1、省科技厅到期预警项目清单
2、省科技厅项目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