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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和民主被确立为人民政协工作的主题,是对人民政协历史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政协任务职能的发展变化而形成并完善的。
(一)
人民政协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求团结、争民主的产物。人民政协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国人民大团结的象征,就是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
1948年,中共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迅速得到了各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响应。1949年9月,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地区、各少数民族、人民解放军、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622名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是中国人民的大团结,中国各个革命政党和阶级的大团结,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团结。会议经过广泛深入的政治协商,充分发扬民主,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机构,确定了国旗、国徽、国歌、国号等重大建国大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第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有了广泛的民主,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坚强的团结。之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团结各族人民,实行民主改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扩大统一战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政治环境。
(二)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政协的工作内容不断拓展。特别是新的历史时期,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人民政协工作更加活跃,领域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任务也更加繁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和职能这个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和人民政协面临的一个十分迫切的新课题。
进入新时期,邓小平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建设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并多次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工作要着重突出团结和民主,对于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1991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江泽民指出:“人民政协工作涉及范围很广,但主题是两个,这就是团结和民主。这两方面工作做好了,政协工作就做出了成效。” 他还指出:“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建设越发展。越需要增进团结、发扬民主,越需要加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工作。”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主题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来,这不仅概括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主题问题,而且也提出衡量政协工作的成效标准问题,是我们党对人民政协的任务和作用在认识的新发展。
(三)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三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新的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为人民政协体现主题、继续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将“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作为人民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这是党中央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优势,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于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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