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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了更高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20

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标准自2014年发布后第一次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有了更高的国家标准,彰显了国家“藏粮于地”的决心。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通过修订完善《通则》,弥补了原版在实际应用中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等不足,更改了使用范围、修订了原则、梳理了框架结构、设定了分区域建设要求、调整了大量技术指标、强调了绿色发展要求,相关修订涵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环节、各方面,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更好地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今后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从2019年《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统一建设标准,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到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从2021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到此次修订《通则》明确了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质量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和建管并重六项原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现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奠定了基础。

悠悠大事,吃饭为大。我国疆域辽阔,区域之间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差异巨大,为此《通则》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分区域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充分凸显了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的原则。《通则》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规定了各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确保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新格局,推动百姓“吃得好”向“吃得优”转变,《通则》贯彻农业绿色发展理念,从明确“绿色生态”的基本原则,到建设内容中体现绿色发展要求,从建设过程中鼓励应用绿色工艺,到建设过程强调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通过给耕地做“加减法”,补齐问题短板,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挖掘”金山银山。

建设高标准农田关系国家“饭碗”,农民钱包,容不得一点马虎。一方面,加强《通则》宣传培训力度,编制专门解读教材。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编制更加细化、更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标准,形成上下协调、科学实用的农田建设标准架构。另一方面,下足绣花功夫,打通管护“最后一公里”,需要各地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抓好新建项目全程质量管理,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

农业稳,天下安。高标准农田建设,必将筑牢我国粮食生产基础,更加有力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增强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