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基层就业篇
文章出处:就业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15 阅读次数:201次
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政策内容:面向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年统一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专门岗(职)位、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等期满就业优惠政策。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办理渠道: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通过“个人注册”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政策、报名。
2.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政策内容:面向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年招募约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专门岗(职)位、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等期满就业优惠政策。
办理渠道: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通过“个人注册”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政策、报名。
3.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政策内容:面向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年招募约300名,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专门岗(职)位、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等政策待遇。
办理渠道:各级民政部门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政策内容: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招募,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招募上岗后,可享受相应的物资补助。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在考研、学费代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录(聘)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办理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福建省西部计划项目办(0591-87719872)。
5.鼓励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政策内容:(1)编制政策和编制标准适当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拿出乡(镇)招考公务员职位的60%面向本县户籍或在本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放宽报考条件,一般不限专业要求。县级及以下机关和省垂直管理系统在县(市、区)的机关单位公开招考,不得在工作经历方面设置门槛。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2)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就业计划,招聘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工作。(3)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补贴。(4)对到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5)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6)支持将基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引进符合目录条件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等待遇。(7)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省和设区市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考录。省级机关每年面向同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省、设区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选拔一批在基层工作10年左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省和设区市机关工作。
6.鼓励到城乡社区就业
政策内容:(1)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渠道。城乡社区工作者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加强“五社联动”机制建设,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和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2)强化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保障。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城乡社区就业高校毕业生培养使用,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
7.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政策内容:支持各地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选聘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回乡助力新农村建设;支持各地围绕社区建设需求,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对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要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其薪资待遇。
8.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
政策内容:落实“两征两退”征兵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兵员征集工作。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解读大学生征集步骤流程,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办理渠道:高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
来源: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