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职场中经常会出现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那么,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文章出处:就业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30 阅读次数:10次
问题一: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问题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何时支付经济补偿?
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来自微信号:大学生就业资讯
排版、编辑:龚秋云
初审:李阳
终审: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