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来源:学生工作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8617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共分配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23名(其中等额19名,差额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757。请各学院根据《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明院办发〔201844号)、《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966号)、《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分配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按2023-2024学年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所在区间情况进行推荐,即:学生数500人以内推荐2人,学生数500-1000人推荐3人,学生数1000以上推荐4人。符合特别推荐要求的名额不受申报人数限制。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与音乐学院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艺术与设计学院     4       信息工程学院         4    

机电工程学院       4       资源与化工学院       3    

建筑工程学院       3       海峡理工学院         3    

文化传播学院       3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 3 

体育与康养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学生处根据《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成绩。各学院总分排名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其余同学根据量化评分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注: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在10-30%之间,且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符合推荐要求(见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推荐名额

根据2022-2023学年各二级学院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人数与全校非毕业班认定人数的比例分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与音乐学院    4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

艺术与设计学院    76     信息工程学院            91

机电工程学院      91     资源与化工学院          68

建筑工程学院      93     海峡理工学院            64

文化传播学院      38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  47

体育与康养学院    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每个学院在推荐名额的基础上增加3名候补名额(严格按量化评分排序,且候补人选的量化评分不得高于推荐人选)。若出现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从候补人员中择优递补(由于各学院量化评分存在差异,仅选择学习成绩项目)。

二、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请于918日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获奖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

2.学生本人需通过线上(见附件5)和线下的方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3.各二级学院应保证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本人,不得截留或拆分给其他学生。

 

附件:1.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细则

2.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智育评分表及说明

3.金沙娱乐城app国家奖学金体育、美育、劳育评分表及说明

4.符合特别推荐要求的情况说明

5.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审核流程图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394日    

金沙娱乐城app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39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