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统考!招聘教师47名!
发布时间:2021-03-16   动态浏览次数:89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21年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4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三明市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下同);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三明市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3月21日- 3月27日为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间。
(二)注意事项
1.应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含辅修专业)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在2021年3月21日(含3月21日,下同)前取得 (其中:①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视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笔试后5日内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下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待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不再作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查及面试时间。面试资格复查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连同进入面试人选一并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届时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报考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还未办理者,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相应材料)。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教师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招聘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招聘总成绩=(省笔试百分制成绩+规定加分)×50%+面试百分制成绩×5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